![]() |
免学费住宿费每年补助6000元
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每学年6000元的生活补助(按每学年在校十个月计算,每个月每生补助600元)。据介绍,优秀免费师范生还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按规定,免费师范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培养学校组织的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或入学一年内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免费师范生,不再签订或自动解除培养协议,并按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继续学习,不再享受免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不能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被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免费师范生,将不再享受免费师范生相应的就业政策,并需向培养学校退还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
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后,在协议服务期内将不能脱产提升学历,但我省支持、鼓励免费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规定回相关市(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已就业未按协议规定履约的,要全额退还已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违约金(按所享受免补费用总额的50%计算)。
至少为协议服务地工作八年
我省签订培养协议免费师范生将实行服务期制度。按规定,免费师范生需与培养学校、生源地(指相关市、州的实施范围县)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实施范围县(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其中,在县(市、区)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不含县(市、区)本级及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特殊教育师范生可在县(市、区)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鼓励免费师范生长期执教、终身从教。
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当年到签约市(州)所属实施范围县(市、区)内相关学校从事教师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考核招聘。按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域内相应层次和类型公办学校间流动,但不得流动到其他系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