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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先生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他于2007年10月12日在淇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9000元,该笔贷款于2008年10月10日到期,截至2011年8月尚未归还本金。除此之外,报告还显示他为一位名为“李忠华”的人担保了一笔200万元的贷款,仍有100万尚未归还。
冯先生称:“我根本没有申请过贷款,再说贷款发放的日期我在部队。后来我报案了,公安局调取卷宗,贷款合同上的签名明显不是我本人签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是我的,背面是其他的人。因为复印件背面的发证日期和我的身份证上发证日期不一致。”
对于200万元的担保,冯先生更是表示,根本不认识“李忠华”这个人,更别提替他担保了。冯先生称当他找到办理贷款的信贷员时,信贷员竟然表示:“我忘记把这钱给谁了。你问领导去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致电河南省鹤壁市淇县西岗乡农信社办理此笔贷款的张姓信贷员,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该农信社另一员工却表示:“确实不是他本人贷的,这个事已经解决了,他的不良信用记录已给他消除了,这事和他没关系了。”
冯先生也证实,目前农信社已经消除了他的不良信用记录。“2012年12月底,我又去央行打印了一份个人征信报告,上面贷款记录和逾期记录都已经没有了。我要不找他们,他们肯定不会给我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