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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中信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涉事“理财产品”的主要发售期是在2011年6月至11月间,初步统计受害的银行客户有110多人,涉案金额数千万元;2012年初,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按“个人诈骗”对此事立案,并对主要涉案人员郭文雅进行了批捕。截止案发时,仍有4000万元左右的客户资金无法追回。
涉事人员提取20%的好处费
随着受害客户的追讨及警方的加入调查,以郭文雅为首的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部分员工的“资金腾挪术”逐渐现形。
据了解,案发前郭文雅在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分管贷款业务,她利用职务之便,指使该行部分员工以银行理财、承兑汇票、定单等名义高息揽储,再以月息3分乃至更高的利率,将客户资金通过担保公司投向急需贷款的企业,息差收益除部分支付客户外,大部分被郭文雅等人瓜分。如漯河广东瑞诚制衣厂向其借款501万元,实际仅支付411万元,差额90万元被郭文雅及其他涉案人员以“提前计息”为名扣留。
而受害者所持的“理财项目合同”更为彻头彻尾的骗局:合同上所写的借款公司并非真实的借款公司,如前文刘先生“理财合同”上的郑州润泽服装有限公司,其负责人姚先生就表示“从未取得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的任何贷款”,仅与该支行有过融资意向的接触。而郭文雅正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从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的前期接触中获得了它们的营业执照等各种盖有公章的证明文件,再以这些公司的名义炮制“理财合同”,骗取客户资金“放高利贷”。
但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腾挪术因缺乏对借款企业实力考察的风控环节,而显得极为脆弱。在这数千万元的资金循环路径中,因贷给漯河广东瑞诚制衣厂等三家企业的近4000万元无法如期收回,资金链最终断裂。
骗局曝光后,众多受害客户极为愤慨:银行副行长亲自发售的“理财产品”竟是彻头彻尾的骗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