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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双方合伙骗过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是可以将房子拍卖然后用所得款项抵债的,除非双方要求调解并且强制执行用房子做低押,即便达成和解,直接以房抵债,则视为交易,过户时仍然绕不过税收。此外,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将房子公开实施拍卖,拍卖所得优先受偿,如此一来,房子很有可能被其他买家以市价买走。即便恰被买方A买走,但由于仍是买卖性质,二手房交易税费也不可避免。
损招二 假合同降低交易额
阴阳合同,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实成交价格,另一份合同是为了规避个税的虚假成交价格。
实情:征税基准有系统估价
想通过合同进而在成交价格上做文章,至少在昆明市行不通的。“已经是老黄历了”,昆明市地税工作人员表示。他提到了昆明房产交易税收评估征管系统。
该系统去年7月1日全面上线,通过市场调查、专业评估,根据昆明实际,制定统一的评税技术标准,依托计算机评税软件系统,应用房地产估价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纳税人交易的存量房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得出存量房交易价格估值,将估值下浮一定比例后,形成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在二手房过户时,合同价高于系统估价的,以合同价为征税基准;低于系统评估价的,以系统评估价为征税基准,即“就高不就低”。
所以,一切想在合同价格上做文章的,恐怕都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