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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商行、农商行和农合行等中小银行主要由城市信用社或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这一背景决定了中小银行作为区域性金融机构的属性。近年来,随着业务的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中小银行通过跨区设立分支行或跨区参股银行等方式实施跨区发展,不断突破地域限制,带动资产和盈利扩张。那么,如何规范我国中小银行的跨区经营?日前,作为多年跟踪研究中小银行跨区经营的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副主任李广子副研究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中小银行跨区经营的现状
记者:近年来,我国中小银行跨区经营的步伐不断加快,跨区经营已经成为中小银行的一种普遍现象。请介绍一下目前我国中小银行跨区经营的总体情况。
李广子:根据我们的统计,2012年底,已经有接近60%的中小银行实现了跨本地区经营,即在本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设立分支行或参股银行,这说明跨区经营在中小银行中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不同类型银行在跨区经营步伐上存在较大差异。2012年底,城商行、农商行和农合行中实施跨区经营的银行占比分别为87%、34%和22%,这说明,绝大多数城商行已经实现了跨区经营,城商行的跨区经营步伐大幅领先于农商行和农合行。农商行中仅有三分之一左右实现了跨区经营,而农合行中仅有五分之一左右实现了跨区经营,在三类中小银行中最为缓慢。
尽管大多数中小银行已经实现了跨本地区经营,但真正实现跨省经营的还不多,仅有36%的中小银行实现了跨省经营,低于实施跨本地区经营的中小银行比例。这说明,相当多的中小银行跨区经营的范围仅限于本省内的其他区域。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目前监管当局对中小银行跨省经营施加了较多的限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