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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会议11月27日下午召开。根据会议谋划的“路线图”,农村信用社改制后组建的辰溪县农村商业银行将于2015年3月挂牌成立。
根据国家银监会和省政府的要求,所有农村信用社必须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辰溪县委、县政府在认真调研、反复论证基础上,决定11月启动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同时决定开始全面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2014年8月底前完成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必须完全消化信用社历年挂账亏损;2015年3月份成功挂牌辰溪农村商业银行。
会议要求,以铁的措施清欠各类不良贷款:国家公职人员拖欠的不良贷款,今年12月31日前未还清采取扣薪还贷,不得调动、不得提拔,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取消年终奖励工资。对乡镇自借或以干部职工名义贷款而形成的不良贷款,由用款单位立即归还;还款暂时有困难的,由用款单位重新办理贷款手续,落实担保措施,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限期还清贷款;对有还款能力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其信用社不良贷款必须在今年12月底以前全部还清。凡在信用社有不良贷款的国家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必须在今年12月底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在2014年8月底前还清,否则停拨工作经费。
会上,辰溪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周详对农村信用社改制暨清收不良贷款作了全面部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晓明宣读了《辰溪县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湖南省信用联社怀化办事处主任彭树军对信用社改制和不良贷款清收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