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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高发,亦可在银监会的调查数据中得到证实。
早在2005年,按照中国银监会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金融机构开展了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结果显示,在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中,信用社发案率接近50%。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至今信用社的发案率远远高于其他银行机构。
对此,有信用社内部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解释:“从商业的角度看,政策要求信用社服务的‘三农’及中小企业本就风险极高。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很大,这一年歉收了,跟谁要钱去?而农民的房屋抵押也基本不起作用,信用社回收了也很难像城市房产那样进行拍卖。”
但另一位接近山东省信用联社高层的地方银监局工作人员张晓培(化名)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由于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加上管理体制未能真正完善、内部管理相对薄弱、员工素质普遍较低等多面因素,信用社系统几乎具备操作风险发生的一切条件。因此,基层信用社才会长期成为脱缰野马,积重难返。”
“从深层次看,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紊乱、产权不明晰,县(区)、镇二级法人体制抗风险弱,是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案件频发的根本原因。”张晓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