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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的一天,山东省泰安市市民胡卫东到当地的农村信用社取钱,却发现存折上130万元的存款不翼而飞。后经有关部门查明,原来是信用社内部人员盗用储户存款发放高利贷,造成巨额亏空,导致储户存款受损。
但是,5年过去了,胡卫东至今未能要回自己的全部存款。
130万存款不翼而飞
胡卫东说:“晚上只要想到这件事,就会睁着眼睛到天亮。”据其介绍,2008年8月,时任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泰山区农信社”)财源信用社主任的赵勇,通过朋友找到了胡卫东,以没完成存款任务为由,请胡卫东帮忙在其信用社存点款。随后,胡卫东便把130万元存款“搬家”到财源信用社。
但随后发生的事却很诡异。胡卫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2008年9月,自己急需用钱,便拿着存折来到信用社取钱,却发现账户已空。他一下子蒙了,自己分文未动,存折上也显示余额为130万元,没有任何取款记录。信用社方面给出的说法是,上述款项均被扣划。
谁绕过胡卫东取走了这笔钱?问题出在找胡卫东揽储的赵勇身上。
胡卫东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是泰安市中院于2010年12月17日对此案做出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