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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截至10月31日,全市新登记商事主体27.65万户,同比增长130%。我市累计实有商事主体125.23万户。按照我市1500万人口计算,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83.49户,为全国最高。预计到年底我市商事主体总量将突破130万户。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了创业成本,激发了社会投资活力。据相关部门数据,3—8月新增商事主体投资人34万人,同比增长83%;新增商事主体从业人员121万人,同比增长92%。
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推进改革
“深圳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开了先河,实实在在推动了深圳市场经济发展,也为国家的改革做了先行先试的探索。”听取汇报后,王荣充分肯定了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内容复杂、系统性强,在改革有了好的开端和突破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改革和不断完善,从而真正实现改革的预期目标。
对于如何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王荣重点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部门要认识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一项制度性改革,不能把改革简单地停留在降低门槛、激活市场主体上,而是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使得政府对市场的管理和服务更为有效和灵活,从而实现在深圳率先建立完善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二是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在深化改革中要用好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整合信息化资源,信息化建设要写进部门职责中去,进一步明确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标准,积极打造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三是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相互配合,每个单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编办、法制办等综合部门也要进一步围绕改革来调整工作目标和重心,形成合力将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四是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通过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提升市场主体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从而建立起良性的市场、政府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
市领导李华楠、陈彪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