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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30日在北京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意见》发布后,发行企业完成相应程序估计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预计至2014年1月底将有50家公司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
据介绍,《意见》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审核标准更加透明,审核进度同步公开,通过提高新股发行(IPO)各层面、各环节的透明度,努力实现公众的全过程监督。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
邓舸指出,此举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明确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厘清新股发行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实现监管转型。
邓舸进一步指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而是在完善事前审核的同时,更加突出事中加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