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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立法来不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先出台一个房产税方面的条例,它和法律有同样的效力,这个条例列出原则性的规定,地方可以出台更为细致的实施条例。”施正文称。
全面扫清障碍
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中央层面,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各地也必须把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同一天,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答记者提问时亦表示,要加快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全国联网。
这是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大突破,业界将其解读为中央在释放“加速推进房产税改革”的信号。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已经超出了不动产,它还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提供重要依据,其作用超越了房地产本身,但它也的确为更大范围内征收房产税提供了条件,中央在为房产税扩围做准备。”倪鹏飞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
倪鹏飞认为,不动产登记系统作为基础信息平台,将与住房信息联网一起,加速房产税扩围进程。
事实上,早在2011年底,各地已从技术层面完成联网。但是,住建部已启动两年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则始终处于窘境,这与触及相关集团利益有关,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也存在类似阻碍。
贾康曾表示,房产信息联网技术上没有问题,信息方面成为各种各样的孤岛,配套改革要冲破这种既得利益阻碍。正是由于信息联网与房产税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使信息联网阻力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