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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务院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改革政策的“金融新政”,其中允许设立民营银行为一项重大突破。山西省政府及副省长王一新在山西银行的申报批示上,要求“密切跟踪中央关于民营银行设立的后续政策,提前会同企业界着手准备方案,力争在民营银行设立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不过,现实的困难也摆在面前。“民间资本对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金融新生态等几乎不参与、不了解,对市场化研究不足,可能导致严重扭曲的政商关系。”在方铭看来,山西有实力雄厚的民间资本和晋商文化的积淀,但不足之处也较为明显。
方铭举例指出,如目前山西民间资本尚缺乏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经验和教训,民间资本主要活跃于地下活动如高利贷等形式。另外,山西民间资本缺乏对国外金融市场的系统性研究和投资案例,在管理和人才的培养方面近乎空白。
他认为,山西民间资本探索发起和尝试设立民营银行的途径和方式可以是多样的选择,但核心的问题始终在于要以“自担风险”和“防范道德风险”为政策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