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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前,赵克宁私刻被诱骗到银行存款单位的印章,再由同案犯陆峰等人伪造转账支票到银行骗划存款。在不到半年时间,赵克宁从银行骗走存款近4600万元。
近日,赵克宁涉嫌票据诈骗罪被起诉至二中院。
据了解,陆峰曾是发生在1997年的“京城金融诈骗第一案”主犯,已因触犯多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56岁的赵克宁具有大学文化程度,案发前无业。
据检方指控,1997年10月及1998年3月间,赵克宁伙同陆峰、张重德(已获刑15年),以将资金存入银行可以获得高息为诱饵,分别诱使当时的北京保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科学技术开发中心分别将1000万元、200万元存入某银行。赵克宁利用上述两单位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卡,私刻印章,陆峰或赵克宁伙同邢红生(已获刑)等人,再利用私刻的印章伪造转账支票,先后从银行骗划出存款1194.5万元。其中195万元赃款被赵克宁、邢红生伙分。
检方还查证,在1998年1月至4月间,赵克宁明知陆峰、张重德等人的意图,仍将当时的北京京联庆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开关厂、北京华峰服务装饰有限公司预留在某银行的印鉴卡提供给张重德等人,致使陆峰等人骗划出上述单位存款共计3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