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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涉及到的删帖和受贿的行为时间不长,就是2012年5月28日到6月8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像这样删帖的案子在一个月有两起,这个数额应该是比较大,应该说需要删帖的资源是很丰富渠道就是,能够收集到这么多到的资源,在很有限的时间里面就拿到了这么多的贿赂款。
今年7月13日,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反舞弊部经理刘某报案。检察官李娜透露,因为管理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贴吧的用户权限出现频繁修改的痕迹,随后就报案了。
李娜:因为他们公司商业部门占了贴吧里面,他们公司是不允许设立小吧主的,他设立了小吧主以后,他在删帖操作完成以后,他把小吧主的权限要取消掉,他们在这种功能中发现这个公共帐号在不断的设立小吧主,在不断的取消小吧主,后台会有痕迹,所以才能发现这样的犯罪行为。
目前,许某和吕某已经因为收费删帖,被检方批准逮捕。检察官李娜表示,两人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李娜:主要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规定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务或者非法收售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样的行为,法律规定了追溯标准应该是5000元,数额较大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巨大的话还可能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处理应该是五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