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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内部员工的持股人员数量应不超过200人。公开发行新股后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约1%,或50万股。
据2011年年报,截至去年底,南昌银行自然人持股数为261564000股,约占总股本的11%。该行人士介绍,目前其股东数超过200人,自然人持股比例也远超监管要求。
“已具备上市基本条件。只要完成股权清理,即可申报上市。”在2011年年报中,南昌银行这样表示。
上述南昌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人士介绍,该行去年已完成职工股等股份的转让和出售价格摸底调查,并制定了清理方案,需要第五次增资扩股完成之后才能解决。
南昌银行去年下半年启动了第五次增资扩股,拟增发2亿股,并在去年11月获得江西银监局批准,部分投资者已完成尽职调查。然而,此时部分职工股东提出了转让所持股份,由于担心此举对其上市产生不利影响,该行于去年12月暂停增资扩股。
上述南昌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人士透露,增资扩股已重新启动,并对原定方案进行了调整,而增发对象则限定为法人机构。
据他介绍,考虑到上市要求,该行增资扩股与股权清理结合进行,达到完成股权清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