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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与业主方的租金风波,在经过了一年多的纠结之后,终于落下了帷幕。沃尔玛昨日正式对外发表停业公告称,沃尔玛东方店将于2012年5月21日停止营业。放弃经营了长达7年之久的东方店对于沃尔玛来说,并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对此,沃尔玛表示,不会因为一个门店的停业而影响对于整个厦门市场的继续投资,他们依然对于厦门市场“倍感兴趣”,将继续依计划在岛内外寻找合适的开店地址。而鉴于厦门曾经的中山来雅事件,沃尔玛对于其门店出售的购物卡也承诺,可继续在同城特约的沃尔玛商场使用,并开通专线处理沃尔玛东方店的退换货事宜。
【沃尔玛】仍看好厦门市场
昨日,沃尔玛正式在东方店发布公告称, “于2012年5月21日停止营业”;同时“虽然本次事件令人遗憾”但是消费者手中的“购物卡可继续在同城特约的沃尔玛商场使用”;另外对于该店100多名沃尔玛员工,沃尔玛表示已经与员工进行了有效沟通,员工的安置问题也已经在着手处理。相关人员表示,沃尔玛为厦门东方店所有员工提供在同城商场或其他城市商场继续其职业发展的机会,如果员工选择其他的工作机会,沃尔玛也将尊重他们的决定,并将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沃尔玛还强调,厦门东方店的关闭将不会影响他们同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同时将继续在厦门投资。
据悉,截至今年5月,沃尔玛已在厦门岛内外拥有10家门店。沃尔玛东方店的前身是好又多门店,去年整合到沃尔玛集团旗下,并更名为沃尔玛。而在就在更名前夕,该门店与其业主方新鹭东方发生租金纠纷,新鹭东方切断了沃尔玛所在物业的中央空调,矛盾升级,最终双方上诉到法庭。去年12月一审裁决后,今年3月厦门中院终审裁定,沃尔玛与业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而这家门店则成为沃尔玛进入厦门以来首家停业的门店。
另外,据知情人士透露,沃尔玛原先承租的一楼店面,与二次承租方之间也已陆续在合同到期后解除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