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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也会进一步放宽。山东将允许金融创新试点县小额贷款公司在引入优先股股东、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在本县域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进行资金调剂拆借、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合作等方面探索新型融资方式。
与此同时,山东还将放开小额贷款公司开设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自1亿元开始,每增加5000万元,可申请增设1家分支机构,但最多不超过3家。”
按照山东省的计划,到2012年年底,要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县域全覆盖;到2015年年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力争达到400家以上,其中设在县(市)区域的占比要超过60%。
同时,山东将推动新型金融组织在全省县域的布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到2012年年底,山东省县域村镇银行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年底,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