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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第2类:只要符合情形之一,录取时加10分投档(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
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2012年按万分之一比例评选,受重庆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
2、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国家级、省(市)级表彰,经市教委认定);
3、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者;
4、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