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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湖:单位房产按估值征税
在湖北、湖南,已有另一种改革思路。
据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去年12月5日至6日,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在海南三亚召开。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在讲话中透露,该司今年要做好四项税收政策改革工作,其中一项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合并的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按评估值征税。
很明显,两湖的这种改革试点,与目前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并不相同。
有税务专家就此表示,两湖的改革试点,是目前税务部门认定的未来房地产税改革的大方向,即把现行税制下的对房地产按“土地面积”和“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价值”征税,改为按“市场评估值”征税。
该专家表示,两湖先对企业和单位房产按评估值征税,符合先易后难的策略,因为一旦对企业、单位房产试点成功,就可以顺利延伸到个人住房,解决目前对个人存量住房征税的技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