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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芜湖市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发一场有关地方政府救房市的讨论。在2月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芜湖市副市长洪建平斩钉截铁地告诉记者:“严控房价,打击投机,满足中低收入者和引进人才的刚性住房需求,优先发展保障性住房计划,是芜湖市房产新政的核心思想,而不是外界所猜测的房市救市之举。”
该《意见》是对国家楼市调控政策的违背吗?为何会引发救市质疑?
新政违背“国八条”政策基调吗?
补贴首套房,满足中低收入者改善住房需求
在这份《意见》中,引起最多关注的,就是第十六条。
《意见》第十六条提到,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芜湖市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财政部门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财政部门再给予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的,财政部门再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在第十六条的规定中可以明显看到,政府是鼓励中小户型商品房的建设,旨在满足芜湖市中低收入者改善住房条件的硬性需求,减轻他们的负担。” 洪建平告诉记者,在《意见》配套的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可以获得补贴的自住房范围是购房人在芜湖市购买的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而不是说买多少房都会给予补贴,这就避免了有人利用新政策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