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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10月份,很多员工纷纷离职,小娟也考虑要辞职了。今年11月份,小娟通过劳动仲裁委追讨欠薪。
小娟说,由于公司至今没支付欠薪,她都没钱交房租了。因此,她才通过微博将老板欠薪的事实予以公布,没想到却因此惹来一场“官司”。
律师观点 发布欠薪事实不算泄密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叶世荡律师认为,企业欠薪的事实,不属于保护范围,也不具有合法性。由此,员工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员工薪资。发布信息,不属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欠薪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员工因此向社会表达自己被侵权的行为,属于合法表达意愿,根本算不上泄露公司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