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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回应 欠薪不是秘密
小娟认为,所谓“泄密”,是“莫须有的罪名”,只是公司想害她当“被告”而已。
小娟说,发微博公布布公司欠薪的事实,只是想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根据刑法规定,拖欠员工工资达三个月以上,就是犯罪行为,我作为公民,有权利举报”。
针对公司的仲裁申请,小娟回应说,公布欠薪的事实并不违法,也不算泄露公司秘密。
除了小娟,还有16名同事遭遇欠薪。记者了解到,早在上个月,小娟就曾和公司同事共17人因欠薪申请过仲裁。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公司答应支付未支付的4个月工资,共计人民币16万多元,其中,有1.8万元工资是属于小娟的。
小娟说,她是去年6月份,到人才市场找工作,被这一家主营粮食贸易的公司录用为管理部经理的,7月份正式入职,月工资从最初3500元涨到现在6000元。但是,从今年7月份起,公司就不发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