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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企业提供的装修专用账户支出情况看到,共数十笔支出均由建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的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费用总计为1501.5万余元。其中,费用较大的几笔为“中天建设334万元”“金华一建安装公司165万元”和“永康佳汇装饰工程175万元”。
朱小燕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建行表面上不承认此事,私底下一直承诺会和企业商量解决,但始终不见行动。当年约定的租赁费用和已借出的装修费用,8年累计下来,就是现在企业上诉主张的4650余万元。对于建行声明中所称的“危房”,企业也向记者出示了当年的工程评估报告,力证厂房为合格建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找到建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其徐姓行长面对借款合同,表示自己从来不知情,也是第一次看到,建议向建行金华分行了解。而建行金华分行具体负责此事的办公室副主任张世兵始终未接电话,办公室房门紧闭。
最后,记者联系上建行浙江省分行公共关系和企业文化部总经理屠耕夫,对方表示,建行的态度仍然以之前的声明为准,经济纠纷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对于企业方关于经济纠纷起因的说法,建行方面并没有做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