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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拒绝“终身制”
目前,“省二级普高”、“省一级普高”的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展开。按照计划,目前可提出申报的是原“省重”、“国重”的学校,明年4月前将完成申报工作上报省教育厅。从明年9月起,此前非“国重”、“省重”的普通高中,若自认为已经达到“省二级普高”或“省一级普高”的标准,可提出申报,经过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初审后,报省教育厅评定相应等级。据了解,此次认定“省一级普高”、“省二级普高”并非过去“国重”、“省重”的简单转换,部分办学成绩不佳的“国重”可能会落选“省一级普高”,而近年来进步显著的“省重”将有机会成为“省一级普高”。
据介绍,“省一级普高”、“省二级普高”今后将实施动态管理,实行复查制度,复查被认定“不再符合相应标准”的,将被即时“清除”;而进步明显达到高一级标准的学校可以升级。
对一些非“省重”更加公平
市教育局普二处处长潘仲平认为,这样的评定对近年来办学品质取得了突飞猛进发展的学校来说更加公平,“比如田家炳中学过去是‘市重’,这几年办学成绩提升十分明显,高考升学率甚至超过了不少‘省重’,也高过全市‘省重’的平均成绩不少,但由于我省暂停了‘省重’认定工作,他们始终无法取得相应的认定。”潘仲平还以“市重”十七中为例,“十七中近年来成绩突出,今年235人参加高考,本科上线191人,成绩超过了10多所‘省重’,如果不启动新的‘省一级普高’和‘省二级普高’的认定,这样的成绩就无法得到认定。”据了解,针对这种情况,我市曾采取变通措施,在中考录取中将田家炳中学、树德协进中学等办学成绩提升显著的“市重”纳入“省重”批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