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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刚需购房成本便于人员自由流动
毫无疑问,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扩大深化无疑是一项惠及民生的有益尝试。首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使用与现代社会人口、资源流动趋势相适应。广州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认为,公积金的异地互贷方便了人员的自由流动,使得人才不再被社会福利等因素所捆绑。如果公积金贷款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互贷,无疑更能体现公共政策的社会福利性。
其次,公积金异地贷款能够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根据统计,截至2008年末,我国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仅为53.54%(其中还包括购买国债余额),与去年相比,同比还降低了3.51%。大量公积金沉淀是一种浪费。
第三,公积金异地贷款是一种个人行为主导的提高使用率方法。相比“公积金建经适房”,异地贷款更容易被接纳,它是将购房人的购房行为“给予保障项目式的优惠”,从而更能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
公积金的异地互贷的作用还得益于公积金贷款本身的优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低,可以降低购房者购房成本;可以充分利用购房者自己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避免异地从业人员公积金额度的浪费。部分城市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还可以享受到首付两成的政策,如武汉出现公积金贷款购置首套房可以首付两成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