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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超6年的博士生予以清理
而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公布各学院超期博士生数量之前,一份名为《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试行)》的文件已下发到各个学院。这也被各个学院视为对超期博士生下的“最后通牒”。
按照文件,该校2005年及以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6年期满若未能毕业的,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延长学年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单位的教授委员会批准,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可以保留学籍,且原则上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论文答辩的,经再次申请和批准后,最迟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
若学生仍未能完成论文答辩的,将自动终止学籍,予以退学,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学校将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此外,超过最长学习年限(6年)的博士研究生,其毕业证书不能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
而据西南交大研究生院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是近年来该校对于超期博士生现象最严格的一次整治。旨在提升学校整体人才培养质量。据悉,研究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规定的学制结束后),学生学籍在校,但不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相关待遇:不再享受各类助学金和奖学金,各培养单位不再计算该部分的教学工作量和指导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