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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制度要有出口对接机制以及与主板之间的协调,并要考虑到银行、退市公司以及投资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创业板将来肯定会采取直接退市制度,直接退至三板,这就要求三板有比较大的接收能力以及相应的对接机制。”董登新对记者表示。
除了退市制度之外,创业板的发审制度、公司治理等方面也存在众多改进的余地。董登新认为,创业板在上市标准上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扩容的大背景下,上市标准应适度的有所降低,只要行业标准上把握严格的筛选标准,在具体的财务指标上,将来的趋势是可以适度的放松,这将有利于鼓励全民创业。
而在公司治理上,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则认为,创业板问题的真正实质则是其在股权结构上出现的夫妻、父子、兄弟这种家族上市公司的“一股独大”。一股独大造成了极不合理的财富分配体制。创业板一股独大使得IPO高溢价获得的财富实际上被家族掠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