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编委批准正式挂牌成立。经过5个多月紧锣密鼓的筹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履职。与此同时,一款配套综合功能智能电子诉讼平台“天府智法院”正式上线,“天府智法院”平台中的涉案财产智能询价等功能,系全国首次以微信移动诉讼平台实现。
天府新区(自贸区)法院
据悉,天府新区(自贸区)法院是全国第一家以省域自由贸易试验区全域冠名的人民法院,也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后四川省设立的首个人民法院。设立自贸区法院,是最高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构建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3个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8个部门,下设华阳、太平、籍田、正兴4个派出法庭。
自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四川自贸区设立以来,成都法院高度重视涉及天府新区和自贸区案件的审理,成立领导小组和6个专门小组,先后下发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27条实施意见、12条案件管辖规定、97条审判执行工作指南,制定《2017—2019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设立自贸区专业法庭、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为天府新区(自贸区)法院设立奠定了坚实基础。据统计,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成都两级法院共受理涉自贸区案件10368件,其中以金融商事纠纷、房地产纠纷为主,受理数占比分别达31.34%和19.92%。设立天府新区(自贸区)法院将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推进新区形成完整配套的司法体系,为天府新区自贸区发展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