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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企业“走出去”渠道,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经信委于日前正式启动2018年建设境外产业合作园区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要求,此次申报单位要符合申报条件且审核合格的企业和境外工业园区项目,按照单个项目100万元/年的标准,给予投资企业最长3年的补助支持,且每年补助均应满足申报条件要求。
同时,申报企业为在成都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在境外投资(含企业联合投资)工业园区,控股达到51%以上,园区已建成厂房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入驻工业企业并投入生产的不少于10家,且成都工业和信息化控股的园区企业不少于3家;申报企业已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并在项目所在地国家(或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近五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的税款;以上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且对成都市工业企业联合投资的境外工业园区,合计持股比例达51%以上的,由投资企业分别申报,按持股比例分别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