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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保协”)起草的《四川省保险行业禁止车险销售赠礼自律约定》(以下简称“自律约定”)昨日正式生效,川内购买车险将不再享受任何形式赠礼。昨天是《自律约定》实施首日,记者以车险投保人身份致电多家财险机构,均被告知没有礼品赠送了。
按照《自律约定》,全省范围内各财产保险公司会员单位的所有分支机构及合作的代理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一经查实,将按每车2000元对保险公司处违约金,如果开展车险销售赠礼宣传,每次将按3万元处违约金。
消费者在川购买车险不再享受赠礼
销售车险如赠礼 保险公司每车受罚2000元
随着各车险机构竞争加剧,在销售车险的同时附加各种形式的赠礼,即变相的降价打折,成为各家车险机构争夺市场的重要手段。然而,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年初启动的商业车险改革,其初衷是通过发挥价格调节机制,把定价权还给公司,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在销售中赠送礼卡、礼金的行为有悖改革初衷,易造成公司经营数据失真,可能滋生腐败,同时也扰乱了保险市场正常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