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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度实施计划》。今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要比基准年下降8%以上,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除成都市外,其余市(州)PM10年均浓度均要低于100微克/立方米。
为实现大气治理年度目标,《计划》强调规划先行,城市总体规划应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等强制性内容;严格控制、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在工业治污中,各市(州)要强力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不得新建煤电、钢铁、焦化、有色、石化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电力、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加快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强力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全面推进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成都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不得审批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