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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成都市委外宣办召开“成都市深入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新闻发布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磊详细介绍了成都从六个方面探索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及成效。据悉,去年2月以来,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实践,现已构建起以繁简分流、轻案快办为前提,以庭前准备为基础,以证据“排非”、人证出庭、综合认证为重点,以专业化审判、静默化管控、信息化支撑为特色的庭审操作模式和工作推进体系,形成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都经验,目前已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近期,中央政法委及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后作出批示,对此项改革予以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在全国推广。
六大实招力推改革深化
庭前会议与庭审程序有机衔接
在以往的案件审理中,相当一部分案件并没有召开庭前会议,而庭前会议是保障庭审集中高效进行的重要制度之一,为此,成都中院制定了《庭前会议操作规范》,对庭前会议的内容和流程进行规范,探索增设庭前会议报告程序,赋予庭前会议笔录适当的约束力,实现了与庭审程序的有机衔接。
分步进行非法证据调查程序
成都法院设置了“两步法”排非程序,分为庭前说明与庭审调查两个阶段,如果公诉人在庭前说明阶段对取证的合法性作出了合理解释和说明,并得到辩方认可的,庭审中将不再启动排非调查程序。这既维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庭审的集中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