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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四川省旅游局获悉,为着力推动四川省入境游发展,并调动各旅行社(公司)、各市(州)县旅游局、企事业单位以及境外旅游相关单位组织入境游积极性,四川省旅游局制定了《四川省扶持入境旅游项目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据了解,该《办法》由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旅游局负责解释,将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包机来四川
最高奖励4万元
《办法》中显示,组织境外游客到四川旅游,旅行社将获得各种现金奖励。《办法》中规定,将对入境旅游包机架次进行奖励,凡在本年度组织境外旅游包机来川的客源地组团社和其他涉旅企业,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四川省旅游局申请奖励。奖励对象主要针对,境外客源地旅行社及涉旅企业,奖励高达4万元。此外,《办法》针对省内的旅行社,将根据申请奖励的省内旅行社,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核定入境人数,入川旅游的审计报告进行综合排名。根据最终排名次序给予省内旅行社11万元-20万元不等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