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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蓟县穿芳峪镇一教师向本报反映称,该镇成人教育学校教师赵某某常年不上班,私下去县城干“黑律师”。“这个现象至少已持续很多年,教师们曾多次向县教育局反映,却无人问津,赵某某每个月五六千元的工资、奖金照发。不上班,却能‘吃空饷’,其他的教师积极性怎么调动?纳税人的钱,就这么被慷慨地赠予?”
据反映问题的这名教师说,本市的教育资源目前依然很紧张,一线教师担负着繁重的教学工作,穿芳峪镇成人教育学校教师赵某某,却能靠“关系”,打通教育系统主管领导,享有特权。“他平时根本不去上班,而待遇与一线教师一样,工资和绩效工资一样不少。”
由于赵某某没有脱离公职,不能在律师事务所注册,他就不能以律师身份执业。“这就是俗称的‘黑律师’。干‘黑律师’,违反了律师执业的规定,更给人民教师称号蒙羞。”该教师说,不上班可以“吃空饷”,这种不公现象,挫伤了一线教师的积极性,教师曾多次到上级教育部门反映,但均石沉大海。“这种情况,绝不止赵某某一例。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彻查。”
本报将情况反映给蓟县教育局。该局调查后反馈称,经查实,赵某某2008年春季调入穿芳峪镇成人教育学校后,确实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事务。“接到报社的反映,县教育局已明确要求镇中心校和成人教育学校作出处理决定,责令赵某某即刻到岗,履职履责。镇中心校和成人教育学校也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要求和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