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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出《关于高校2011年度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和园林式校园创建活动授予称号的通知》,通知中,同意授予四川大学等13所高校的14个学生食堂“标准化食堂”称号,其中“示范性标准化食堂”5个;授予四川理工学院2幢学生公寓“标准化学生公寓”称号;授予乐山师范学院南校区“园林式校园”称号。经复查,撤销不再符合标准化食堂条件的电子科大银杏餐厅等5个学生食堂“标准化食堂称号”。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和校园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后勤的保障能力,促进我省高校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省教育厅组织评估专家组对2011年高校申报的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和园林式校园进行了评估验收,对2003年省教育厅已授予了“标准化食堂”称号的学生食堂和2010年度延期一年复查的标准化食堂进行了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