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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获悉,四川省明年将开展“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定工作,且此前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校均需重新申请认定相应等级。据悉,我省2006年就暂停了“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认定工作。
“国重”今后将不复存在
相关权威人士表示,这意味着过去被认定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简称“国重”)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简称“省重”)今后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将是“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别简称“省一级普高”、“省二级普高”)。并由此构建起一般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简称“市重”)、“省二级普高”、“省一级普高”的普通高中等级序列。据了解,过去评定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也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育部并没有组织过全国性的示范性普通高中认定工作。
民办学校也可申报评级
“省二级普高”、“省一级普高”的申报认定与过去“省重”、“国重”的评定相比,最大变化是民办学校也可申报。比如市内深受市民喜爱的民办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七中嘉祥外国语学校等,尽管办学成绩显著,规模较大,也具有较强的软硬件基础,过去一直未被纳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管理范畴,但今后他们将可以申报被认定为“省一级普高”、“省二级普高”。
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校长、省特级教师肖明华认为,将民办学校纳入评级管理范畴,有利于推动民办普通高中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提升我省民办学校的办学品质。